这里有3个角度看问题,车上人及家属,本来事不关己,但间接成了拆迁的受害者,后面与公交公司或者其他部门的赔偿问题还有可能产生新的矛盾。司机,本来的住房(有福利分房性质,某律师说的)做为唯一住房,住的好好的,突然房子没了,补的钱也买不了同地段的,没被安置好,流离失所,投诉无门。某部门,赶紧拆了,项目上马,大功一件,不按相关的拆迁补偿正确流程处理,又快又省事最好。
很明显问题在哪。如果反推,某部门按正确流程处理,积极安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好被拆迁户的问题,那么司机可以安居,也会乐业,乘客也可以安全到达。不然谁知道谁是下一个司机,谁是下一个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