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48215:我们无需讨论确定性的错误,超载必须错,错的离谱,严罚合理,所以无需讨论,因为它不可能对。
我们讨论的是防范意识。是不是我们这座桥的设计用途是走小车,设计限重五十吨,超了就应该塌,那样的话,人行天桥设计应该只保证人走不塌就好,北京十一期间,过天桥是要排队的,桥上人挤人,一座天桥,桥上同时有几百人,如果按照设计逻辑,估计塌了。
这个事故桥,是国道,是货运必经之路,周围都是钢厂,当初政府建设的时候就是考虑了大车通过的,所以也就没有限制大车上桥的设计,现在事发后,给很多桥增加了称重设备,不超载才可以走,也并没有阻止大车上桥,事故原因初查是因为两个超载货车走了同一侧,说白了司机脑残。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四辆不超载的货车走同一侧,是否也达到了大桥极限,我所理解的大桥极限不应该是单车最大重量,应该是单位面积下的最大受力极限,如果车不超载,但货车连续排队堵车在高架上同一侧,另一侧没有车,结果会如何,一个桥墩前后两侧同时能容纳好多车,就像人行天桥一样,谁平时排队上天桥,但就是有这么个情况桥上积压几百人,当大桥同一侧同时积压几辆大货车时,设计极限是否考虑了另一侧没有压力的时候抗倾覆能力,设计余量是多少,这才是我们需要了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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