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9041阅读
  • 114回复

[版务]对yikki被禁言30天的申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463
金钱
479
威望
3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3-09-04
懒得和这样的版主废话。

明显就进入了不讲道理的循环了。

建议这位版主休息休息,在回来唠嗑。当然你也有权力封我。
不自由,毋宁死。

发帖
2291
金钱
1444
威望
10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3-09-04
Re:回 13楼(正闹呢) 的帖子
引用第21楼摇摇于2013-09-04 09:14发表的 回 13楼(正闹呢) 的帖子 :
我告诉你我拥有立法权,执法权,最终解释权,并且严正警告你,你还当我的话只是个joke,会是什么结果。
论坛只是个圈子,不是国家。喜欢的来不喜欢的走,对我们而言,让对数人玩的舒服就好,可以兼顾少数,但不可能满足所有。

你这说话的口气有点。。。。
爱上单车
发帖
15
金钱
13
威望
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3-09-04
义务劳动不应作为粗暴的理由。
义务劳动不应作为加大惩罚的理由。
义务劳动不应作为任何事物的理由。


如果用之前的因果联系法则分析,义务劳动与本事件确实没有因果关系。请务必假设在平等的环境下加以判断,因为普通会员发帖参赛也是义务的。
如要说付出的话,我承认版主有工作也家庭,组织活动很幸苦,解释问题也很幸苦。
但作为普通会员也有工作有家庭,拍照码字发帖参赛也很幸苦,提问题也很幸苦,被诬蔑及不公正对待也很幸苦。
[ 此帖被kuper在2013-09-04 09:28重新编辑 ]

发帖
2291
金钱
1444
威望
10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3-09-04
建议由其他版主来最后处理这个事情
建议由其他版主来最后处理这个事情,和谐为贵
[ 此帖被530368185在2013-09-04 09:29重新编辑 ]
爱上单车

发帖
1166
金钱
597
威望
64
贡献值
2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10楼(zenki9999) 的帖子
我也觉得你改禁言了!还有LZ,其实什么情况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当我出国踏入别的国家,我就得遵守当地的法律。

发帖
14176
金钱
12365
威望
1214
贡献值
327
爱心值
4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30楼(正闹呢) 的帖子
你也感觉到了我们这个是进入了一个死循环,如果双方皆不退让,能做的只能是中止该话题,冷静一下。

同理,如果我们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结束,能做的就是强行中止。
evolution of perfection
发帖
463
金钱
479
威望
3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35楼(摇摇) 的帖子
我是个普通用户,没有立法权,没有什么最终解释权。

用权力压人,有很大的意思。

冷静我到是很冷静,但是对你这样的版主,我就QNMLGB了。

普通用户我不上77不就得了么,几个版主玩去呗。
1条评分
摇摇 威望 -5 爆粗口不良用语 2013-09-04
不自由,毋宁死。
发帖
15
金钱
13
威望
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13-09-04
最后,再次撇清下责任,不是我要发那么多贴,是因为之前的帖子都早早关闭了,实属无奈。

我觉得我要表述的也已近表述的差不多了,如无必要暂停回复。也请各位注意下评论的秩序。不要让申诉贴又封了。

我就剩下一个新注册的马甲了……
发帖
463
金钱
479
威望
3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13-09-04
真当自己是盘菜了。
不自由,毋宁死。

发帖
34487
金钱
18709
威望
1789
贡献值
1
爱心值
-2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13-09-04
各位同志     和气生财~~~~
争取2022年收台鸟3

发帖
14176
金钱
12365
威望
1214
贡献值
327
爱心值
4
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13-09-04
引用楼主kuper于2013-09-04 05:35发表的 对yikki被禁言30天的申诉 :
对yikki被禁言30天的申诉
引用
ID yikki 多次质疑赛事黑幕,又无理纠缠讨说法,将责任推卸到他人身上,经多次解释劝解无效,并无视警告。禁言三十天。
1、自始至终我没有质疑过赛事的所谓黑幕。
2、之前问题的关键一直是coolsear指我造谣,现在却以各种罪名(就是不包括造谣)来处罚我,这真可笑  
3、承认责任推卸到他人身上。因为你们本身就是有责任,而且在回避和推卸责任。
4、承认经多次解释劝解无效,并无视警告。对于无效解释和无理警告,一概无视。
对我的禁言是粗暴的,而且没一条理由站得住脚。
.......



1你在反复强调索要投票帖浏览的权限,你要的是权利还是担心的是黑幕。前者,告诉过你,因为什么原因砍掉了。

2裸男指责你不负责任的言论,也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

3我也回复过砍掉权限的理由,我也不认为这个需要公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4没啥好说的。我的处罚就是紧急停车装置。
evolution of perfection

发帖
7134
金钱
32823
威望
1111
贡献值
7
爱心值
15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36楼(正闹呢) 的帖子
这几个字母用的就不是讨论问题的态度了,改了吧,别告诉我输入法里还有其他意思......
发帖
463
金钱
479
威望
3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41楼(楚狂声) 的帖子
不是我先不讨论的,我一直很理性的,直到有人用权力压我。

坐等被封,然后也没打算再上77。
不自由,毋宁死。

发帖
2178
金钱
1505
威望
98
贡献值
0
爱心值
2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13-09-04
    没做过论坛管理  怎么会明白管理的难处。

我是觉得楼上一圈的小团体有点过分了,扯什么治什么权都是名词赘述。
几个名词能压死的人我见过,几个名词压不死的聪明人也很多。
论坛这么多人看着,是错是非自有公道。

我支持管理员的做法。
现役:birdy  brompton 412

tikit已完全解毒。
发帖
431
金钱
256
威望
34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13-09-04
Re:回 13楼(正闹呢) 的帖子
引用第21楼摇摇于2013-09-04 09:14发表的 回 13楼(正闹呢) 的帖子 :
我告诉你我拥有立法权,执法权,最终解释权,并且严正警告你,你还当我的话只是个joke,会是什么结果。
论坛只是个圈子,不是国家。喜欢的来不喜欢的走,对我们而言,让对数人玩的舒服就好,可以兼顾少数,但不可能满足所有。



版主这是在自黑?

发帖
5170
金钱
7956
威望
383
贡献值
4
爱心值
4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32楼(kuper) 的帖子
还是要说清楚,普通会员参赛不是义务,而是权利,你没有时间可以选择不参加,但是版主不管有没有人参加都必须进行管理,这才是义务,区别就在这里
路,可有尽头?

发帖
4669
金钱
5872
威望
1318
贡献值
18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3-09-04
两造都有立场,这种问题是不会有结论,只会一直吵下去。

我的看法大部份车友,还是支持版主的,否则就不会就这几位在口角了。
即然不会有结论,就到此为止吧,专心看车不是很好。
发帖
823
金钱
922
威望
-21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13-09-04
貌似这个ID在biketo也是因为口水战被封过

发帖
797
金钱
816
威望
71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13-09-04
看到lz提到河蟹嫖娼就止步了。
支持摇摇版主。
发帖
2595
金钱
861
威望
155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13-09-04
好好的一个秀车赛,娱乐型的,能有什么黑幕?提到搞政治的高度,有必要么。。。话说有投票权利的人,就算是打了负分又怎样,就能说人品败坏了?还什么给所有人都打一分,本来就是瞎掰+拉其他人下水,而且纠缠不休。愤青们洗洗睡吧。

发帖
14176
金钱
12365
威望
1214
贡献值
327
爱心值
4
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44楼(裸奔的螃蟹) 的帖子
这个是事实,不要以为版主只是按版规操作。

你们可以看看总版规与各区的版规,是谁建的,最后的最终解释权是谁,谁在执行版规,版规未做规定的以什么为操作标准的。
evolution of perfection
发帖
1244
金钱
952
威望
85
贡献值
1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13-09-04
吵来吵去其实就是打一分的问题,打一分完全是个人对车子的评价,任何人都可以打分,一辆车子改的好不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事主出来质疑别人,几个版主也给出了解释,事主又连续发帖这就完全是在指责,而不是询问讨论吧.
摇版关闭权限非常的必要,不然会有更多这样的质疑事情发生,更多的你给我打一分我也给你打一分报复性打分行为,会严重的影响比赛.
摇版出来锁帖就是为了不然事情再吵下去,而事主一而再再而三的发帖要求讨说法,摇版也在最后警告再发帖禁言按月算,事主再次发帖摇版才以将其禁言一个月.

发帖
7134
金钱
32823
威望
1111
贡献值
7
爱心值
15
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13-09-04
回 50楼(摇摇) 的帖子
纯技术讨论:

理想的版规应该是对管理层和会员都有明确的限制,但是对于管理层的限制更甚,因为这个阶层手握管理权和处罚权。

所以,会员版规无明确禁止皆可行,管理层版规无明确授权皆不可行,制定版规权(立法)理应与管理权(行政)剥离,这次的讨论其实很有价值,起码可以把各种权属理顺。

发帖
8919
金钱
9457
威望
1170
贡献值
15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13-09-04
都散了吧,好端端的娱乐事项弄成这个样子,有意思嘛。

LZ注意一下,虽然对“当事马甲”禁言,但并没有取消你的参赛资格,也没有将你这个马甲封掉(虽然明知是同一人)。
一人退一步好嘛,何必忒认真??

发帖
5042
金钱
5853
威望
403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13-09-04
何必呢,就一娱乐活动 淡定
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他可能是鸟人

发帖
8919
金钱
9457
威望
1170
贡献值
15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13-09-04
Re:回 50楼(摇摇) 的帖子
引用第52楼楚狂声于2013-09-04 10:21发表的 回 50楼(摇摇) 的帖子 :
纯技术讨论:
理想的版规应该是对管理层和会员都有明确的限制,但是对于管理层的限制更甚,因为这个阶层手握管理权和处罚权。
所以,会员版规无明确禁止皆可行,管理层版规无明确授权皆不可行,制定版规权(立法)理应与管理权(行政)剥离,这次的讨论其实很有价值,起码可以把各种权属理顺。


“解释权”这一条就确定了很多操作都是可以做的。

PS。感谢老兄提供《晚娘(下)》的种子,盼了几个月了。
发帖
2
金钱
3
威望
1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13-09-04
引用第40楼摇摇于2013-09-04 09:37发表的  :
1你在反复强调索要投票帖浏览的权限,你要的是权利还是担心的是黑幕。前者,告诉过你,因为什么原因砍掉了。
....... 







摇摇版主,如果你之前以造谣和传摇处罚我,那我会觉得逻辑是通顺的,虽然我也会对此作出申诉。
但是你却以各种其他罪责处罚我,现在依然用“不负责任的言语”置换掉“造谣和传摇”,让我略感失望。因为之前的争论关键在于coolsear指责我造谣和传摇,并没有过多的涉及比赛规则本身。

我觉得如果在这一点上并未达成最终判定,你可以叫停,但是不可以对我进行处罚!


另外,声明下我对比赛规则的公平性没有异议,我认为除了版主9折之外规则是公平的。我比较清楚的意识到作为重在参与的友谊赛,利诱太小,职业坏人们都不于行动的,管理者不于黑幕如同参赛者也不于黑幕一样,两者都没有必然的潜在动机。
发帖
1369
金钱
1001
威望
108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3-09-04
感觉奖品对很多车友的吸引力不会太大吧,有必要黑么,重在参与就好了
欢迎加入JP8麻甩佬群
294640673

发帖
4614
金钱
4219
威望
151
贡献值
0
爱心值
1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3-09-04
好好说话,那个谁,别吐脏话,不满意可以走,骂人是个什么意思

还坐等被封,搞得自己跟个英雄似的,没看过哪个英雄是因为骂人而成为英雄的

不明真相群众飘过~~这种比赛又不来钱又不来米如果都要搞黑幕那真是笑死人,你以为第一名可以签约天娱啊
发帖
2
金钱
3
威望
1
贡献值
0
爱心值
0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3-09-04
简单的说,我在乎的是coolsear对于我造谣及传谣的指责,以及摇摇对我处罚的合理性,我并不在乎比赛规则是否足够公正。

我事前也对比赛规则提过建议、自己也参了赛,并且自始至终没有对比赛公平性提出过疑问足以证明后者,说明我对比赛规则的认同。


所以,任何人休想在这点上给我扣帽子,搞得我好像是来黑比赛的,搞得我是因黑比赛而理应被封。 






请注意我的所有帖子 《对大赛管理层的疑问》、《关于本人被指造谣一事的补充申明1》、《关于本人被指造谣一事的补充申明2》,无论从标题还是内容都是以coolsear对于我造谣及传谣的行为为主论点的。我关心的始终是对我造谣及传谣的指责!



另外,我对论坛管理员的权力,管理方法也不是非常的关心,充其量也只是到要求能了解和知晓规则的程度。但当所谓规则和权力粗暴且不合理的对待我时,我一定会选择反抗与进行批判。


今日完毕,权限用完了。



[ 此帖被yikki1在2013-09-04 10:5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