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32480248:我还是那句话,你当商家做买卖能做到你自己说的这个境界,那我服气你,你点评别人我觉得你有这个资格,否则你凭什么指责别人做的不够?你又没买他家的东西,何况商家不保二手好像并不犯法吧?
(2017-03-31 22:52)
二手失保政策涉嫌违法,至少是属于霸王条款,我简要解析一下:
1、消法调节对象包括消费者和生产者。
2、二手买家在法律定义上,依然是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
3、该商品的生产厂家对作为消费者存在的二手买家依然要履行应承担的生产者责任。
大致如此,万事自有法理逻辑的规律在其中,不是厂家想最终解释就能解释的了的。
二手失保,说白了就是厂家想利用购买关系的变动,模糊和规避掉自己部分生产者责任。
然太阳底下无新事,这种空子早就被法律规则堵住了的,要钻没那么容易(强钻还是有办法的,但有办法也未必有这个必要)。
最后,喷厂家的经营策略并非重点,更无力与某品牌攀比经营智慧。
我的重点是讨论侵权,我们在此讨论的是消费者权益和生产者责任。
这和我有没有工厂一毛钱关系没有啊,难道必须是行业大佬的人才能谈消费者权益?
那到真是要到了奸商当道的光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