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118503:我觉得你头脑不清楚,我支持厂家物美价廉那是我的个人意愿,我觉得和你没关系,我使用者有资格说这个,这是两码事,你要混到一起谈,是我搞混了?
主题是质保,但是关系到当事人的人品,因为混淆视听。所以说我觉得这人说话不可信,为什么。轮组限重100公斤在保质范围内,你就一句话没超过100公斤凭什么要我相信你。
搞不好他带个人把轮子压断的呢,我觉得很有可能。这个不在质保范围哦,厂家可以要求先鉴定,当然你是法律卫士,你也可以去找第三方鉴定,出具书面鉴定结果。再来谈保不保的事情。既然你要走流程,把前面的流程全部走完啊。
.......
很好,我们现在可以来谈质保了。
根据你关于限重的举例,我们就此展开分析
1、设轮组限重是质保的必要条件,使用者小于100公斤提供质保,大于100公斤不提供质保。
2、实际上,消费者和厂商都是没法直接举证是使用者体重的,这个质保必要条件的具体值是个不可考量的未知数。
3、厂家实际执行是按人品评价来质保,人品评价高的人给予质保,评价低的人拒保或者需要额外的认证手续。
4、所以,
限重规定在此情况下其实是无效条款。真正的质保必要条件是厂家对消费者的人品认定,或者厂家所采纳的第三方对消费者的人品认定。5、假设厂家对消费者的人品认定,或者厂家所采纳的第三方对消费者的人品认定底下,那么消费者必须进行额外认证手续。
6、这个额外认证手续是厂家制定的强制程序,它要求消费者去自行举证商品使用中符合厂家规定,即使用者体重合标。
7、然而如同第2点一样,实际上无论是厂家还是消费者都无法有效举证使用者体重。
8、所以,只能再次进入
消费者人品认定程序。9、除非消费者接受自己人品差的结论,否则只能在第2点至第8点之间无限循环。 简而言之,这就是人品保陷阱,给不给质保还是厂家说了算。
备注:限重是这位脑子不清楚的人自己的臆测,波波到是没提这茬,波波所设的陷进更为简单粗暴,把最终消费者直接剔除在质保流程之外(原始买家来了我给质保、保也只保给原始买家),你个买二手货的老子不认识你,直接剥夺你最终消费者身份。
呵呵,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再来复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