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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0楼 发表于: 2019-11-20
回 kqtt737 的帖子
kqtt737:“理中客”,你好。不当得利与向消费者提供存在缺陷的产品或服务,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都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这个缺德奸商死性不改,无非就是利用诉讼成本太高,大多数人会不了了之的心态,所以,论坛曝光他姓名、电话等,就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2019-11-20 20:07)?

支持你用法律武器维权,毕竟你是受害者。
有一种态度叫大家一起‘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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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1楼 发表于: 2019-11-20
回 鬼猫 的帖子
鬼猫:支持你用法律武器维权,毕竟你是受害者。 (2019-11-20 20:09) 

扪心自问:你会为了几百块钱跨省打个官司吗?所以,我选择到论坛装圣人喷奸商,毕竟成本很低,光环很大,只需要敲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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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2楼 发表于: 2019-11-20
你不用辩解。我没有指责你什么。我就是想提出一个问题而已

ps,本次论坛所曝光的姓名电话住址,均为当事人自行公开发布到网络之上的,不存在违反你所引用的宪法条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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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3楼 发表于: 2019-11-20
回 摩的黄师傅 的帖子
摩的黄师傅:你不用辩解。我没有指责你什么。我就是想提出一个问题而已[表情]
ps,本次论坛所曝光的姓名电话住址,均为当事人自行公开发布到网络之上的,不存在违反你所引用的宪法条文的问题。 (2019-11-20 20:57) 

如果是他自己放在网上的,的确是他自己的选择,似乎不构成违法
有一种态度叫大家一起‘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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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4楼 发表于: 2019-11-21
回 鬼猫 的帖子
鬼猫:我没说他就不违法,一码归一码,他违法是他违法,侵犯别人隐私是侵犯隐私的违法,他再违法也轮不到,论坛网民执法,就算通缉犯,警方都没公布通缉犯家人都家庭住址,不能因为他违法,所以别人都能对他违法,话说回来,你交易时能第一时间看到对方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那么曝光 .. (2019-11-20 19:24) 

有理有据,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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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5楼 发表于: 2019-11-21
看到底没发现头管到底裂没裂。裂了活该你挨骂,没裂算你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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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6楼 发表于: 2019-11-21
回 鬼猫 的帖子
鬼猫:你这个逻辑有些厉害,当时人不说话等于你干的事儿是合法的。 (2019-11-20 19:36) 

你跟我讲法律,我也跟你讲下吧,不要以为我不识法
首先,法律是讲因果关系的,例如杀*人,也不一定是犯法,特殊情况下杀*人也会得到大部分人的赞扬,这个就不用解释了吧,在这嫌疑骗子多次骗人得不到惩治的情况下,公开骗人者的资料是唯一最廉价的办法,以警示将来可能被骗的无辜骑友,这法律上是量情况处理的。
现在再说下我公开的所谓私人资料,此人在网上注册的任何人都可查阅的公开资料算不算隐私呢,包括,丁文*革,王沣伟,QQ:314550358 电话:13598558805  唯一算得上隐私的是,丁文*革的电话:13220676761 地址:淄博市 张店区 开元文化大世*界一楼29号正德轩,但后面的地址是他的店铺地址,这算隐私吗,这和淘宝的店铺一样,都是公开的,可能真正隐私是丁文*革的电话了,对于这种嫌疑骗人的家伙,公开个他个电话不应该吗
欢迎当事人报警,并从法律上来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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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7楼 发表于: 2019-11-21
回 kqtt737 的帖子
kqtt737:福尔摩斯啊,淄博的车友或许能看车识人了,除非他不参加活动的。 (2019-11-20 14:56) 

我不是福尔摩斯,我只是把把前面人的链接内容复制到这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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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8楼 发表于: 2019-11-21
回 viwer 的帖子
viwer:你跟我讲法律,我也跟你讲下吧,不要以为我不识法
首先,法律是讲因果关系的,例如杀*人,也不一定是犯法,特殊情况下杀*人也会得到大部分人的赞扬,这个就不用解释了吧,在这嫌疑骗子多次骗人得不到惩治的情况下,公开骗人者的资料是唯一最廉价的办法,以警示将来可能被骗的无辜 .. (2019-11-21 19:00) 

他那个电话,就在okbike论坛他自己公开的信息里有。他的店铺,不是住址,开在公共场合,是个人经过就能看到。所以说,并没有公布过任何所谓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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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9楼 发表于: 2019-11-21
他另一个电话,在77自己公开发表过。所有信息均为他个人公开到网络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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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0楼 发表于: 2019-11-21
居然还敢发帖,你也是不要脸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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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1楼 发表于: 2019-11-21
回 摩的黄师傅 的帖子
摩的黄师傅:他另一个电话,在77自己公开发表过。所有信息均为他个人公开到网络上的。 (2019-11-21 22:29) 

多谢提醒,这种骗子就要多点骑友来监督,尽量少点人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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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2楼 发表于: 2019-11-21
回 viwer 的帖子
viwer:多谢提醒,这种骗子就要多点骑友来监督,尽量少点人受骗[表情] (2019-11-21 22:52) 

不客气兄弟。

如果真的泄露了他的个人隐私,他就是真的报案或者告到法院,基本也没什么后果。

第一不管是民事(直接到法院告)还是刑事(到公安局报案),最终法院判决或者公安局立案、检察院起诉的依据中最重点的事情是“实际造成了多少财产损失”(另外有精神损失这是没有很好的办法界定的事)。在这个案例中,没有实际造成的损失。东西卖不出去了不算,东西卖不出去的原因是他出售瑕疵物和拿人家钱不还。

第二,他去法院告或者公安局报案,必然牵扯出他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事情,泄漏他人隐私违反的是治安处罚法,侵财是触犯的刑法,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第三举证困难,他很难知道谁在网上公布他的个人信息。

第四公俗良序也是法院判决的依据,这种小人骗子占不到任何便宜

所以呢,这种过街老鼠,人人都可以喊打,根本不用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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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3楼 发表于: 2019-11-22
回 摩的黄师傅 的帖子
摩的黄师傅:不客气兄弟。
如果真的泄露了他的个人隐私,他就是真的报案或者告到法院,基本也没什么后果。
....... (2019-11-21 23:10) 

说得不错,就是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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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4楼 发表于: 2019-11-22
回 viwer 的帖子
viwer:你跟我讲法律,我也跟你讲下吧,不要以为我不识法
首先,法律是讲因果关系的,例如杀*人,也不一定是犯法,特殊情况下杀*人也会得到大部分人的赞扬,这个就不用解释了吧,在这嫌疑骗子多次骗人得不到惩治的情况下,公开骗人者的资料是唯一最廉价的办法,以警示将来可能被骗的无辜 .. (2019-11-21 19:00) 

未经本人同意,公布隐私信息,视为不合规,即使执法机关也没权利在公共平台或场所公布/泄漏他人隐私信息。如果对他人造成伤害,公布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鬼猫好心提醒你,你接着就是了,并且礼应道声谢。你还不理性,小孩子性格, 如果人家报警起诉你,你只会惹得一身麻烦。你识法,热心提醒大家,大家会感谢你,但是并不代表你能合规合法保护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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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5楼 发表于: 2019-11-22
楼主牛逼,引用130楼车友原话,居然还敢发帖,你也是不要脸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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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6楼 发表于: 2019-11-22
33楼的“一种专门的无损检测方法,叫渗透检测(PT)”方法感觉一般玩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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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7楼 发表于: 2019-11-22
大胡子的胖子:未经本人同意,公布隐私信息,视为不合规,即使执法机关也没权利在公共平台或场所公布/泄漏他人隐私信息。如果对他人造成伤害,公布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鬼猫好心提醒你,你接着就是了,并且礼应道声谢。你还不理性,小孩子性格, 如果人家报警起诉你,你只会惹得一身麻烦。你 .. (2019-11-22 14:48) 

鬼猫是什么鬼,为什么我要接着,他说的就一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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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8楼 发表于: 2019-11-22
回 viwer 的帖子
viwer:鬼猫是什么鬼,为什么我要接着,他说的就一定对?
 (2019-11-22 21:05) 

有理有据为什么不对? 难道像你这种神经元非常发达而轴突和树突非常稀缺的人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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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9楼 发表于: 2019-11-23
大胡子的胖子:有理有据为什么不对? 难道像你这种神经元非常发达而轴突和树突非常稀缺的人是对的吗? (2019-11-22 22:16) 

没什么讲就开始骂人了吧,怪不得你把他捧到神一样,原来是一路货色,象个瞎子一样!,你再看清楚你偶像怎么说的再发言,不要在这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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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0楼 发表于: 2019-11-23
viwer:没什么讲就开始骂人了吧,怪不得你把他捧到神一样,原来是一路货色,象个瞎子一样!,你再看清楚你偶像怎么说的再发言,不要在这献丑!
 (2019-11-23 19:30) 

我不会骂你,因为不值得,产出没有回报,你还差好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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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1楼 发表于: 2019-11-23
viwer:没什么讲就开始骂人了吧,怪不得你把他捧到神一样,原来是一路货色,象个瞎子一样!,你再看清楚你偶像怎么说的再发言,不要在这献丑!
 (2019-11-23 19:30) 

说实话,你这种没智商没情商的人,让我大嘴巴抽你,我也会不会抽的,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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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2楼 发表于: 2019-11-23
viwer:没什么讲就开始骂人了吧,怪不得你把他捧到神一样,原来是一路货色,象个瞎子一样!,你再看清楚你偶像怎么说的再发言,不要在这献丑!
 (2019-11-23 19:30) 

盖浇饭比你贵,我也不会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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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3楼 发表于: 2019-11-24
大胡子的胖子:盖浇饭比你贵,我也不会咬!
 (2019-11-23 21:31) 

我只看到狗在吠,你看你说的有谁支持你,你偶像都不敢挺你这只恶狗,算,再也不复你的贴,现实中你这种不讲道理的人只会被人按地下摩擦,你就只能在网上瞎叫唤,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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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4楼 发表于: 2019-11-25
回 viwer 的帖子
viwer:我只看到狗在吠,你看你说的有谁支持你,你偶像都不敢挺你这只恶狗,算,再也不复你的贴,现实中你这种不讲道理的人只会被人按地下摩擦,你就只能在网上瞎叫唤,丢人现眼!
 (2019-11-24 00:05) 

别急了骂人啊,冷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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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5楼 发表于: 2019-11-25
好像时大胖子的胡子先整了句什么神经突起,然后就开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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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6楼 发表于: 2019-11-25
爆出来信息都是不良卖家自己公布在网上的,没有侵犯隐私一说,感谢为广大车友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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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7楼 发表于: 2019-11-25
回 尼龙弦 的帖子
尼龙弦:别急了骂人啊,冷静点 (2019-11-25 09:17) 

看看谁先人身攻击的,来而不往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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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8楼 发表于: 2019-11-25
回 kbmentu 的帖子
kbmentu:爆出来信息都是不良卖家自己公布在网上的,没有侵犯隐私一说,感谢为广大车友排雷 (2019-11-25 10:16) 

还是兄弟你看得清楚,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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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9楼 发表于: 2019-11-25
坏了一锅粥,淄博商家、咸鱼卖家应该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