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不完善的结果就是这样,就像自打南京彭越案以来碰瓷横行,老人倒地至死无人敢扶。
危险驾驶因该归于危害公共安全入刑。危险驾驶不管是不是无意或故意都将致人死亡的,这就是过失杀人和蓄意谋杀。只不过故意危险驾驶是蓄意谋杀随机人群。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负法律责任。
一个普通城市百万以上常住人口,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梦想、奋斗目标等。道路上危险驾驶也许就在下一刻杀死两个孩zi的妈、上有老下有小的家中顶梁柱、大学将毕业憧憬未来的青年、新婚的夫妇,甚至是一家被灭门。一次次杀害,一次次家庭、梦想、希望的破灭。有关法律还是以不变应万变。
交通部统计每年约被杀害9万人,卫生部统计是16万人以上,这还只是官僚系统的统计。不要觉得这几万、十几万人的死于自己无关。每一天、每一周你和亲朋要使用交通道路多长时间?只要人在路上,就有受危险驾驶伤害的几率,不守规矩的人越多,这个几率越大。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唯一能做的只有烧香拜佛、祈祷不会轮到自己头上,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危险驾驶才不管你什么收入、什么学li、什么理想、经历过怎样拼搏,随机到你说撞你7米高20米远只多不少,随机到任何人头上这个人就只能这样与一切告别,人生就此落幕。
最后我要大喊:烧死远光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