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尘4x:5、这事如果要按照法律程序的逻辑处理,首要处理的不是提供贴出什么车架号,或者纠结与行货和水货。首先要处理的是确认自己有没有发 piao。
lz现在是没黄票没发 票,自己都不能证明自己购买渠道是合法渠道。所以lz不应该是先确认自己是不是从合法经销商——先取得盖章的黄票和发piao,再去跟大行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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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找淘宝是最简单的方法,分分钟退货。
我估摸着楼主也许并不怎么想退……他觉得这便宜占的是天经地义。楼主的思维和常人不太一样,他觉得不管我怎么买的,只要是大行车大行就要负责售后。
其实如果放下习惯性思维(所谓“习惯性思维” 又称“对潜 规则的认同”),重新整理一遍事件逻辑关系,楼主的想法还真未必就是错的……
1、本质上讲“产品实体”和“售后服务”共同组成了“商品”这个整体概念。
2、“产品实体”和“售后服务”是可以分级组合分别定价销售。“产品实体”方面参见大行1级、2级、3级车配置售价都不同;“售后服务”可以参见电子产品的“付费延保”(注:对于零售市场来说不允许“零售后”的存在)。
3、假设淘宝卖家卖的是串货,那么淘宝卖家出售的其实是重新分拆组合的产品,用公式表达:“淘宝卖家货”=(“大行货”-“大行售后”)+“商家自家售后”,你可以不精确的称其为“改装车”……
4、对于品牌来说,“产品实体”和“售后服务”是不可分割的。既然是改装车,大行只是其组成的一部分,那自然就不能以大行作为品牌来进行整体商品的销售了。比如用了喜玛诺套件的自行车不能称为喜玛诺牌自行车,只能说是采用喜玛诺套件的某某牌自行车。除非有额外的授权。
5、几乎可以肯定,淘宝卖家在经营过程中理不清以上概念,并且在具体销售时存在隐瞒的情况。从这一方面说,淘宝卖家涉嫌盗用大行品牌,以及消费欺诈。
6、要坐实盗用品牌和消费欺诈,大行作为品牌权益人的证明至关重要。
6.1假设大行认定此商品为串货(承认商品为大行生产,但非网购渠道供货)。那么根据消法,大行作为生产者的性质不会改变,依然无法回避售后责任。
(由于不允许“零售后”商品,所以大行关于非指定渠道购买不享有质保的规定涉嫌违法。)
(这也是楼主认为不管怎么买的,大行必须管售后的内在逻辑)
6.2假设大行认定此商品可能已经过“非法改装”,不能保证商品的全部为本部生产,也不归属于旗下任何渠道。那么该商品是他人盗用其品牌的假货,根据消法,售假1赔3、消费欺诈也是1赔3,楼主可以直接找淘宝了。
(强烈要求1赔3的建议别找卖家了,卖家也是坐等小二上门的……)
(卖家要怪就怪自己以及怪大行吧)
再说点没意义的
1、大行作为生产商大庄家,串货对他来说基本上有利无害啊,刷了销量、扩大了影响、甩了这么多 ‘零售后’ 的货
2、所以,大行串货量这个大,内部会没鬼?
3、你说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稍微有那么点眼红仇富心态、且不需要捧大行臭脚的消费者,遇到了损失时,能不拉大庄家来一起玩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