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提车了,糟心的事终于完结。
之前帖子提到过,事故发生在8月5日。原因是小哥骑电瓶车闯红灯,同时低头看手机,我们的行进方向是个直角,他撞在了我的右后车门。
停好车后呆了几秒,马上打110。话务员小 姐姐询问位置后,只用了几秒钟就跟我说“好,我看到你了”我当时都惊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天网系统吗……
先到场的是协警,简单询问后让我下载行车记录仪的视 频作为证据。同时小哥的劳务公司处理人员和直属领导也到场了。最后到场的是交警队事故科的两位老同志,都是按照标准流程走。小哥当时腿受了一些擦伤,警 察叔叔当时说了一句让我觉得很暖心的话“觉得不舒服就去医院,其他都不重要,人最重要。”但他最终也没有去。
现场判定小哥全责,劳务公司的领导反复强调小哥是有三者险的。
过两天认定书领取好之后问了劳务公司流程,要我去4S店开具维修清单,待劳务公司的保险方确认后再修车,修理费要我自己垫付。一听我血压就上来了,凭什么?!(维修费5000元)
小哥表示自己刚来上海,第二天上班,没有钱。吃饭都是花呗,额度还只有2000。小哥后面还发来一堆和别人借钱的截图,一分都没借到。而且事情结束后,公司还要扣他20%作为惩罚。劳务公司则表示希望我理解一下小哥的辛苦,他们公司也没有办法借他钱垫付,让我自己垫以后保险再赔付给我。
简直是道德绑架。我本来就是受害方,完全无责,车还受损了没法用,谁来体谅体谅我呀?
反正说来说去到最后小哥的态度是:要钱没有,要么就报警抓他。
好嘛,终于露出了这副嘴脸。我咨询了一下4S店,店里的售后老师出了个主意:代位。
代位追偿就是,如果对方不肯赔付,自己可以先问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然后走个流程让保险公司替自己垫付,然后把追究赔偿款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去和对面搞。
其中有2个小插曲。
1是我问对方领导,为什么公司不给他垫付,领导一开始说是公司没有这个规章制度,没有这个流程。后面反复追问,他才肯说因为这是个新员工,不敢相信他……
2见图
直到提车时,他也没有过来赔付,4S店的售后老师觉得不可思议,既然有保险为什么不肯过来赔,这样会影响征信的啊。也许对于小哥,征信什么的他压根不在乎。
至此历经2周,我这边的事情都结束了。至于外卖小哥那边究竟会怎么结束,我完全没有兴趣,因为这件事只让我觉得恶心。由原本的无奈,到同情,再到最后觉得他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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