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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央视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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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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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又明了:交通法怎么就不能操心了,咱改不了还不让讨论了?你不操心,不还是在在嘚啵嘚啵了半天
不改交通法跟你讨论个der啊,肯定按交法来啊,什么乱七八糟的,前提都没搞清楚
....... (2024-08-23 16:21)

你翻回去看,我可是一直坚持现在的,也就是合法的处罚手段是合理的,我从来没想过超脱法律的框架讨论这件事,你这脑子大大的坏啦,净想着违法罚款的事。

没想到一个车都能买不起的人志向挺远大,想当个人大代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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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08-23
回 摩的黄师傅 的帖子
摩的黄师傅:你翻回去看,我可是一直坚持现在的,也就是合法的处罚手段是合理的,我从来没想过超脱法律的框架讨论这件事,你这脑子大大的坏啦,净想着违法罚款的事。[表情] (2024-08-23 16:24) 

要是按现有的交通法,那没什么好说的,最高也就200,还需要讨论吗?

既然讨论肯定就是跳出目前的框框,所以一开始的意思就是提高这个最高200,变成最高1000。

法律应该与时俱进,别的不说,就说10年前路上跑的机动车有多少辆,现在多少辆

每年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出的事故死的人有多少,处罚加重一点不是很合理么

前不久那位家长带孩子在机动车道上骑车被压死的,还没凉透呢,如果是他,你觉得他愿意交1000罚款,还是送儿子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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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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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又明了:要是按现有的交通法,那没什么好说的,最高也就200,还需要讨论吗?
既然讨论肯定就是跳出目前的框框,所以一开始的意思就是提高这个最高200,变成最高1000。
....... (2024-08-23 16:30) 

别说了,你不是都“拜拜”了吗?怎么这么不甘心?还是放平心态吧,祝你早日当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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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08-23
摩的黄师傅:别说了,你不是都“拜拜”了吗?怎么这么不甘心?还是放平心态吧,祝你早日当上人大代表[表情] (2024-08-23 16:38) 

同样的祝福送给你,你比我更有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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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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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又明了:同样的祝福送给你,你比我更有潜质
 (2024-08-23 16:40) 

对不住啊兄弟,今天这事有点没必要。网上这些事,大家本来是无法互相说服的。今天有点上头了。说过过激的话,给你道个歉,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我也支持你坚持你的观点,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就是都希望对交通参与者的任何一方而言,交通环境越来越好。政策法规咱定不了,以身作则还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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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08-23
回 摩的黄师傅 的帖子
摩的黄师傅:对不住啊兄弟,今天这事有点没必要。网上这些事,大家本来是无法互相说服的。今天有点上头了。说过过激的话,给你道个歉,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我也支持你坚持你的观点,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就是都希望对交通参与者的任何一方而言,交通环境越来越好。政策法规咱定不了,以身 .. (2024-08-23 16:49) 

我也有同样感觉,没必要

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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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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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又明了:我也有同样感觉,没必要[表情]
共勉吧[表情] (2024-08-2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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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7楼 发表于: 08-23
回 夏雪宜 的帖子
夏雪宜:高额罚款不是为了真的要收这个钱,只是威慑力,如果有执法部门真的靠这个敛财,肯定会有人管,这类事情之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你说不同理就不同理吧,我只表达自己观点
 (2024-08-22 16:28) 

避免执法部门靠法条敛财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出-台这样的法条,而不是寄希望于有一个更上面的更权威的部门来解决问题。
版主,这个只是理性探讨,如有冒犯,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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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8楼 发表于: 08-23
回 简单又明了 的帖子
简单又明了:我不是说了视情节轻重罚吗?看不懂还是怎的
1000作为上限,你可以罚50,也可以罚20,那是具体执行的事情,再轻点第一次警告,这不是现实中经常见到的吗,谁说第一次就满额罚1000了 (2024-08-23 14:04) 

制定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违法程度和处罚程度要有清晰的定义,不能让执法者凭主观去判断怎,否则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回想一下这些年取消的口袋法条。
回到这个案例里面,要清晰地定义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按照情节轻重处罚20-1000,走或不走只有两种情形,仔细想想这个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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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9楼 发表于: 08-24
回 轮下柏油路 的帖子
轮下柏油路:避免执法部门靠法条敛财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出-台这样的法条,而不是寄希望于有一个更上面的更权威的部门来解决问题。
版主,这个只是理性探讨,如有冒犯,望见谅 (2024-08-23 18:45) 

靠法条敛财的多了去了,不差这一条,一旦有重大问题,(系统)会自动修正,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我朝几千年来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

话说回来,守法不只是公民应该做的,统治阶级更应该做,否则,结果大家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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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0楼 发表于: 08-24
回 轮下柏油路 的帖子
轮下柏油路:避免执法部门靠法条敛财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出-台这样的法条,而不是寄希望于有一个更上面的更权威的部门来解决问题。
版主,这个只是理性探讨,如有冒犯,望见谅 (2024-08-23 18:45) 

我绝对支持深圳那样的机动车重罚尽快推行全国,然后推行到电动车,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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