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办理证件共2个:
1、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资料(需要7-10个工作日,需要自行办理)
(1) 申请人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本人变更页复印件)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 组团社出具的加盖财务章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 1张白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
(5) 用黑色碳素笔完整填写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于公民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备注:申请须知
(A)除蒙古的,东北地区外,客人本人自行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公民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必须本人办理,不可他人代替提交申请。
(B)国家处级以上公务人员、大型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银行高管人员、涉秘单位人员等,请留意是否为受限制人员。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雍和宫)只受理备案人员办证
2、办理台湾旅游观光入台证(需要7个工作日,已包含在11800元内):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白色背景2寸免冠彩色大头照片2张。
(台湾移民署对办理入台证的照片有严格的规定,请客人务必按以下要求提供照片)
A. 请提供一式两张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光面相纸);
B. 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C. 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D. 以头部及肩膀顶端近拍,使脸部占据整张照片面积的70~80%。照片尺寸为45*35毫米,头部长度32-36毫米;
E. 两耳轮廓及特殊痣、胎记、疤痕需清楚呈现,照片不修改。不可侧向一边或倾斜。
F. 不可佩戴有色眼镜。
(3)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于组团社领取)
(4)没有身份证的儿童及不满20周岁的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