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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发个贴说个不诚信的卖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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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2-07-23
— 本帖被 azuretears 从 站务公告 移动到本区(2019-08-26) —
  77用户名:dengke
联系电话:18927602870
马化藤:   二少  147350967

21日上午11:35分左右看到交易区此人贴子,降价出654
原贴: http://www.77bike.com/bbs/read.php?tid=73903&fpage=4

第一时间与其联系,决定秒下,
下面的聊天记录及通话记录

前后三次与其电话联系,都说没问题,就差建X宝链接。我付款。

但第二天中午其来电说“老婆不让出这车”

第一次电话联系我问过“为什么出这车,对方回‘家里四辆车,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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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7-23
最近多事之秋啊!
看一看
不过还是争取双方先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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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7-23
说说个人看法:

1. 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
2. “老婆不让出这车”和‘家里四辆车,太多了“一点都不矛盾,没理由给卖家扣上”不诚信“的帽子;哪怕家里有一百辆车,老婆就唯独不让卖这一辆,你能有什么辙?
3. 你们之前只是通过沟通达成了购买意向,交易没有建立,卖家最后不卖给你,并没有违反协议或合同;能履行口头承诺当然最好。没准卖家出给本地买家了,买卖双方都省心。
4. 卖家主要通过77这个平台在卖车,但在该帖中没有发现楼主表示确定要该车;
5. 楼主公开卖家的电话和QQ号,欠妥。

在二手区捡到便宜了固然好,卖家改变主意卖给别人了,原先想买的但最后没买到的人也要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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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7-23
引用第2楼zdjlwhb于2012-07-23 13:14发表的  :
说说个人看法:
你们之前只是通过沟通达成了购买意向
.......

如果这都不能说“不诚信”,那我觉得以后买卖东西必须建立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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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7-23
这种事情 多的是了呢。。。。碰上骗子才懊恼呢
岁月是把杀猪刀。。crespo都退役了.....现在只剩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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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7-23
你再看看聊天记录,我怎么算没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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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7-23
我也认为卖家做出了出售给你这一口头承诺。如果有其它人出更高的价格,但他最后还是履行承诺卖给了你,这说明卖家非常讲信用,值得肯定,但如果他改变主意不卖给你了,也不至于说卖家不诚信、还公布卖家的联系信息。卖家又不是以次充好,再说你要求建立淘宝交易,而淘宝是以拍下付款为基准的,有多少买家在旺旺上说要买,最后没买,难道也要说买家不诚信?而且卖家是在77上卖,买家如果确定要了,最好跟个帖子,明确说一下,也好让卖家踏实。

我估计楼主是猜测卖家遇到出价高的就卖给别人了,所以才这么不爽。我也鄙视这样的卖家,但遇到了又能怎么样,人家想卖个高价也没有什么错。
但也可能是卖家为了避免运输的麻烦,同城优先交易了。我相信出整车,大部分卖家都会同城优先的,甚至宁可便宜点也要同城,不为高价,就为心里踏实。

楼主没买到也不损失什么,没必要发帖问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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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7-23
淘宝付了钱都还有不卖的,楼主淡定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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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7-23
6楼,7楼说的道理我也不是不明白。

只是心理不太舒服。 继续找机会收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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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7-23
黑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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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07-23
刚刚百度的: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只要能证明有过该口头承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看看lz都有聊天记录了,当然是能证明卖家同意过卖给lz的,所以卖家不诚信那是必然的,丫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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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07-23
所以整车还是得同城出,但要记得押金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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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2-07-23
呵呵,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法律。现在早就是发指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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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2-07-23
这。。。
都是车友,消消气吧,要不搞的大家都不敢买卖东西了
安心骑车,不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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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2-07-23
楼主,看这下面这帖,我终于理解你的心情了。这他妈搁谁都淡定不了啊。
http://www.77bike.com/bbs/read.php?tid=7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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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2-07-23
强烈建议同城交易啊   发快递什么的   漏洞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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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07-23
回 9楼(song_18) 的帖子
看来是行家。我用的是8520+9810双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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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2-07-23
典型的鸽子而已,应该算不诚信
不过鸽子很常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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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07-23
回 8楼(jianes) 的帖子
对,你就是因为心里不舒服,这是实话。其实你抱着回复你的车友的心态想想,没什么大不了,不至于这样儿。
我是木村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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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07-23
引用第2楼zdjlwhb于2012-07-23 13:14发表的  :
说说个人看法:
1. 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
2. “老婆不让出这车”和‘家里四辆车,太多了“一点都不矛盾,没理由给卖家扣上”不诚信“的帽子;哪怕家里有一百辆车,老婆就唯独不让卖这一辆,你能有什么辙?
3. 你们之前只是通过沟通达成了购买意向,交易没有建立,卖家最后不卖给你,并没有违反协议或合同;能履行口头承诺当然最好。没准卖家出给本地买家了,买卖双方都省心。
.......


支持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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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07-23
临时不想卖了,怎么了?又没黑你钱,谈不到骗,至于诚信,见仁见智。
说句不好听的,楼主没捡到便宜,楼主不妨试试加200-300 看看对方如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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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07-23
这个很明显车主发现1500卖便宜了,所以找理由不卖了,楼主便宜货快到手又飞了,不淡定心情可以理解,没人规定定价必须参考历史最低出车价,所以买卖真的是件看缘分的事,,,,楼主没必要对别人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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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07-23
就这种小事情就来公布他人信息,过了。
evolution of perf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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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07-23
鸽子而已,不至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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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07-23
也没付款的
根本不认识的人口头上答应的事情也就不要当真了
楼主消消气吧
路,可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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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07-23
二手区的鸽子而已

要是你付款了,他还不卖你,取消交易,才值得说道说道。

款都没付,个人觉得卖家就是个鸽子,扯到不诚信什么的,还早吧,别讲法律什么的,二手的现状就是如此。

而且你这么公布别人的qq和电话,有点过分。
小折交流群:75679299 2000人超级群 聊天打屁喷人 商家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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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07-25
接受大家的批评与建议。版主帮忙删除本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