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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骑行,更要“道德”骑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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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1-08-23
90后少年骑车撞人欲逃 险遭民众围殴
2011年8月21日,浙江省金华市后街,一个叫陈豪的男孩骑单车撞倒一5岁女孩,并拖行6米多,吓得女孩小便失禁,躺在地上嗷嗷大哭,随后,陈豪也不说声对不起,反而准备骑车离开,旁人见状,立即上前阻拦,讨要说法。陈豪口气十分嚣张,不准旁人碰他的车子,并拒绝带女孩到医院就诊。一些行人看不过去,冲上去要打陈豪,被赶来的民警拦住。陈豪的父亲赶到现场,不对儿子的行为进行教育,却骂现场采访的两家媒体记者是最讨厌的人,围观者站出来指责陈豪父子俩行为。目前,女孩正在医院治疗。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说,陈豪是1992年出生的人,行为比较冲动。图为一男子冲过去想打陈豪,被民警拖住。

http://news.qq.com/a/20110823/000314.ht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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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6楼 发表于: 2011-08-26
我在自行车道好好骑着车
忽然一个疯跑的小女孩出现
我反应不及
结果把她撞了

我··
我··
我······

小折交流群:75679299 2000人超级群 聊天打屁喷人 商家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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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5楼 发表于: 2011-08-26
骑行爱好者,撞倒人,腿部少量出血,逃逸,有木有。到底有木有。不要说神马6米了,就算是0.00001米好了,可以逃逸么?

我们骑车人应有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逃逸”or“下车扶一把、查看伤势、分究事故责任”。

————————————
上面是昨天的,一天只能发五贴,刚注册的人是伤不起啊。
下面是今天的。
————————————
回复160楼
你可以不用如果下去了。

如果的后面没有了事实,直接出来了你的文章,你还能如果下去,汗。。。


我还是比较相信记者,相信围观群众的。当然也不是相信那6米之说,但并不能因为他没把小女孩拖6米,只拖了5米就没错了,或者说只拖了0.0001米就没错了,再或者没拖行小女孩,只是把她撞倒出血了,就没错了。

错就是错,不错就是不错,不能因为围观群众态度,记者的报道改变小年青错误做法的本质,我指的错误是没有及时下车照看,有逃逸思想。

你们如果觉得撞了人直接逃逸是没错的,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如果你觉得那个小年轻没有逃逸,那也没讨论的必要了,因为在你的眼里,这本是一篇小说。

——————————
如果我们就把他当小说讨论,
小说里的那个“骑友”也确实那么做了,
我想这里应该也会有人用N个理由帮着那个小说里的“骑友”翻案的,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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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4楼 发表于: 2011-08-26
自然反应下,围观者基本都是正义的。当事者基本都是自私的。如何处理,看当事者的内心往那边倾斜。如想减少自己的麻烦,也要看能否过了自己那道坎。他这样的人就能做出这样的事。人之初性本善嘛,长大了就不知道善不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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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3楼 发表于: 2011-08-25
 在天朝骑自行车的不也是弱势群体.  记者报道失实.群众盲目愤慨.肇事者不够冷静沉着.等等.中间介杂多少.又岂能说清. 倒希望事主能到各大论坛露面通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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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2楼 发表于: 2011-08-25
其实你们都错了,过几天记者就出来澄清了。本故事纯属扯淡,是故意炒作,哈哈。。。我回家经常进过那个路段,非机动车到已经没了。。。我打铃,他们一看我是自行车故意不让我。。好几次了,一个女的还故意用藐视的颜色看我,对边上的男的说不要让我。。就一自行车。。。悲催啊
你们是人骑车,还是车骑人呢??其实你们自己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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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1楼 发表于: 2011-08-25
从160楼跳下来的感觉`````````````````161楼
我是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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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0楼 发表于: 2011-08-25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是一名记者的话,能不能这样 写这篇文章。
一90后,在自行车道上 骑车,忽然发现前面 横向窜出一个小女孩,果断采取制动,但距离太近还是碰到了,而后,小女孩家长冲出来恶狠狠气势汹汹的说,要90后赔钱给孩子看病,90后称身上没那么多钱,小孩家长便拉住90后的自行车,不放他走,并要求他承担一切后果(全责),而且还要他道歉。90后当时吓傻了,什么也说不出来,只知道护着自己心爱的车子。而后,在众人的怂恿下90后给他父亲打电话,并到场解决问题。父亲到场后,见了众人这个态度,以为是遇到碰瓷儿(敲诈的),也就没表态。还有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到某些某些人的煽动,还要动手打这个90后。
关于此事 我们会做进一步的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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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9楼 发表于: 2011-08-25
回 39楼(awuawuawu) 的帖子
不管对方怎么样,总之你撞人了还跑就是不对!更何况是被撞的是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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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8楼 发表于: 2011-08-25
回 156楼(baichi333) 的帖子
真乃遐想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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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7楼 发表于: 2011-08-25
那是因为连最大犯法的你都不知道是哪个也不会伏法,你个小屁民能咋滴!还不是夹紧尾巴唯唯诺诺偷生而已!

当代社会道德沦陷是百姓之错吗?再说沦陷了吗?一片红歌啊。。。

媒体报道的许多许多事情其最终结论都能知道吗?比如搀扶老太的、比如钱云会,正面的负面的?唉,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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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6楼 发表于: 2011-08-25
骑车那小子反应是不咋地:拖了6米啊!!!那小孩子好可怜!!


骑车那小子“神”反射神经:闪避上了机动车道,就被后面突然出现的机动车免费送到火星去了!机动车摊上人命.....小女孩父亲抱着孩子离开现场......新闻标题“90后少年骑车命丧机动车道”(我好阴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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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5楼 发表于: 2011-08-25
所以呀,人本身就是善恶交加的复合体。

为善为恶都在自己一念之间,于己有利即为善啊。
我是差不多先生,我的差不多是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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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4楼 发表于: 2011-08-25
这个社会有很多人认为不犯法就行了!
没必要用道德的标杆去弓虽女干别人的!
或许这就是当代社会道德沦陷的原因所在吧!
睡觉的时候不睡觉,起床的时候不起床,吃饭的时候不吃饭,休息的时候不休息,工作的时候不工作,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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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3楼 发表于: 2011-08-25
很可笑许多朋友在此慷慨激昂而在被电瓶车挤兑时又破口大骂甚至发帖要集体研究怎样去对付,在被机动车逼道时甚至上去一脚把车门踹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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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2楼 发表于: 2011-08-25
在这里说的、当时事发后渐渐聚集在场的、包括后来赶到的记者及警方,哪个看到了真实的一幕?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不就是记者当时根据众人所说的再收拾一下发上来的吗

有一点小伙肯定不对那就是想就此离开(那也许只是他年轻处事无经验罢了,幸好没有走掉否则说不清了),后来喝水什么被渲染成什么漠视之类着实可笑,难道为此事渴死吗,那如果他尿急了去方便下会不会被说成是对公众的藐视啊。。。,就算杀人了被逮住也会给他口水喝的吧

小伙子的父亲选择这种方式就说明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小女孩的父亲抱着女儿还在现场参与争论说明孩子从外表看并无大碍,如果真有很异常还会在此磨叽?

至于6米之说没有什么可信不可信的,小孩体重本身就轻,如果从自行车行驶的方向90度以内呈夹角冲出来再由自行车挂带她衣物一下,10米也可以产生,四两也能拨千斤啊。。。。

坚持个人观点:如果我是男孩的父亲,赶到现场后得知的确是小女孩冲出来的,并且发现受伤并不很严重(因为对方也不着急),面对众人的并不全部知情的指责,我也会选择沉默静等警方调查处理,如果众人起哄而上动粗,我照样会尽自己最大力量与之拼命来保护儿子的生命安全哪怕送命!

不要捡好听的简单的说,你是男孩的父亲当时该怎么?
你是男孩的话回家问你老子去,当时他会怎么做?

不要自己骑个比一般几百块的车好点的就把自己归类为高人一等的车友,总统也有骑车的,行走人、骑车人同等,法律不存在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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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1楼 发表于: 2011-08-25
说的很细,很明确的话可能就是说不清楚了,但说个基本说个大概还可以的哈。


我就从这篇报道里去掉夸大部分,读到了,骑行爱好者,撞倒人,逃逸。


这丢我们骑车人的脸啊。这丢人丢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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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0楼 发表于: 2011-08-25
当你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以为对方(记者)是邪恶的时候,你就跟红卫兵没啥两样了。


我看到的前面有些讨论都放在记者头上,有没有吹牛呀,有没有夸大其词啊,这些都有和撞人事件无论太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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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9楼 发表于: 2011-08-25
大家都不是当事人,这种问题也不存在谁说服谁,靠说是说不清楚的了。

我是差不多先生,我的差不多是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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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8楼 发表于: 2011-08-25
我就是觉得,在这件事时,“那位车友”对小女孩的态度,和后来到场的记者没有半毛钱关系,不能因为有了一个会吹牛的记者,我们就把事情的责任都放到记者身上。

虽说记者说的6米不可信,我也不信,不是不太信,就是不信,但我相信“他”肯定是骑着车撞倒了小女孩,撞倒,脚上出血就应该有的吧。而且没及时下车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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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7楼 发表于: 2011-08-25
想不通就要拿出来说清楚呀。 反正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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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6楼 发表于: 2011-08-25
想不通就不要想了。

立场不同,阅历不同的人的想法本来就差异很大。

现在又不是什么集体洗脑的年代了。但也要防止群体效应,伦敦骚乱不就是这样来的嘛。

当你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以为对方是邪恶的时候,你就跟红卫兵没啥两样了。

我是差不多先生,我的差不多是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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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5楼 发表于: 2011-08-25
  如果我撞倒了人,那我就请个吹牛记者来闹闹,让他报道,然后我就可以说:“记者报道都是吹牛的,所以不用向被撞的人道歉或者是下车扶一下,堪至可以直接逃逸。因为有个不负责的记者在吹牛,报道失实。所以我不用对那个被我撞倒的小女孩负责,哪怕被我撞到出血。”


当今这个社会骑车就是皇帝,所有的错全是吹牛记者的事。


那些精明的人,是么?

————————————

居然还有人给翻案,想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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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4楼 发表于: 2011-08-24
關於這件事在別的帖子裡面也討論過,但覺得很有必要在別的帖子裡面也說一說。

不管拖行几米远,小孩子一万个不懂事冲出马路,十几二十岁的懂事孩子还这么淡定喝水?傷人不赶快送医院医治就是一万个不对,小孩子被撞了受到驚嚇,誰能馬上判斷一定沒事?警察 保安 小女孩的父親  撞人的人  圍觀的群眾。。。都在圍觀沒人想到過馬上送傷者到醫院檢查,為什麼會這樣個個都麻木不仁?

為什麼我會質疑,因為前不久我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http://bbs.city.tianya.cn/new/TianyaCity/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Item=5004&idArticle=13518  我也是剛為人父的,當受到傷害的是自己的親人就會有很多想法 看法了!希望在討論是非的車友是否應該站在“人”的角度是看待事情呢?

到現在我也一直認為自己當時沒衝過去揍那個對著我剛滿月的女兒按喇叭的司機後悔,不論輸贏,這是唯一能為自己女兒能做的事情了!
到現在我都覺得自己很沒用,連自己的親人都保護不了

現在這社會究竟怎樣了?弱者忍氣吞聲,富者為富不仁就是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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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3楼 发表于: 2011-08-24
听听各种意见与主张,蛮好,获益良多。
evolution of perf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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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2楼 发表于: 2011-08-24
刷到第8页了,够厉害的
混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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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1楼 发表于: 2011-08-24
各路高人都出来了...
大家都是坛子里的老人了
说话注意语气,都消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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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0楼 发表于: 2011-08-24
Re:回 30楼(齐天大胜) 的帖子
引用第39楼awuawuawu于2011-08-23 11:21发表的 回 30楼(齐天大胜) 的帖子 :
靠!吓着了就要别人负责啊?!
我晕。。。。。你妹的。
照你这么说,我住在江边,经常有轮船夜里2-3点夜深人静时拉汽笛,多少人在睡梦中被惊醒,多少人神经衰弱,多少孩子被吓哭。怎么大家冲到江边去骂娘?人家也要理你啊?
.......


大汗淋漓!您这举的例子跟人家说的受吓跟这个事有两毛钱关系?
请先分析清楚厉害关系!
(原则,我们是不知道具体,但是起码从我们所知的来说,我不否认我们真成了“热血青年”)
他不成熟我们就要受大众原谅?
该骑车的地方撞了不该在骑车的地方出现的人或物,人家是有不对,你是可以要求人家道歉。问题是你撞到人了!难道你就不该去问候问候被撞的人?或者礼貌点?
骑车就高尚了?参加俱乐部就比没参加的高尚了?(不要拿这去跟那些地痞流氓、不务正业的比!拜托!)
如果全社会都这样,小题大作!(是危言耸听了哦!)

看看您的用词!学学尊重别人吧!
很遗憾不能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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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9楼 发表于: 2011-08-24
楼上的原话干嘛编辑掉了?说就说了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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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8楼 发表于: 2011-08-24
引用第6楼awuawuawu于2011-08-23 10:27发表的  :
几个问题:
1,他在哪里撞的,如果是在道路上,孩子怎么就会到路上去的?就算是人行道被挤占,那么,家长的看护责任呢?
2,拖行6米?大家都是骑车的,谁拖给我看看,后面那个男的应该是她的爸爸,照片上,孩子是基本正常的,神态和眼神都正常,头发也没怎么乱,拖6米?拖1米也不会这样。
.......

都像你这样  完蛋了

4   5      的论点简直是流氓


[ 此帖被大侠二狗子在2011-08-24 12:1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