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不買東西的話,我們四個人用的錢是一樣的.不算來回機票.17天,我祗花了18,000臺幣.住最貴房的一晚是在臺北,1750雙人房.最平是700也是雙人房.食最貴的一頓1200四個人.最平是在便利店(沿途很多)食個飯團,喝杯咖啡.不用100塊.總體來說,我們都走在臺灣的邊緣,這些地方沒什麼高銷費.我們都沒有特別的省.但過些年再去,通漲高的話,可能就不止此數了.還有,我們完成了環臺那天,我們一起到臺北火車站大廈的西餐廳慶祝.食了一頓两千多的,是我們之中最"富有"的一個朋友請客.這頓不算,但在這裡也謝謝她喇.我們的花費也包括了把單車打包回來的費用.每輛500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