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谈谈三不,一没有原则。
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本人从未撞过行人或者严重事故,说点朋友的事儿吧。
发小儿Y君,租车带母回老家,国道限速70的地方撞了个72的骑车老头,小腿骨折,轻微擦伤。事发时车、人同向行驶,在车从老头左侧经过的一刹那老头忽然左转欲穿路口(无红绿灯,无斑马线的小路口),车速65~70,避之不及,左前轮已骑到绿化带上,右车头与老头擦碰。交警责任划分3/7 ,车占7。
以上事故概况,事发后Y君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主动查看伤者情况。并随老头及其家人去医院,垫付检查费用及5K押金,然后又几次前去探望并交纳押金和治疗费用,还花钱雇了一个半月的陪护。在垫付2W+后,感到有些吃紧,并请求家属垫付费用,待保险报销后一并退还。家属不愿意,说没钱。。。开个锐志,自己父亲住院垫点钱都没有也是醉了。在交警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家属走起诉程序,至今一年有余,还未起诉...据说是要等二次手术,再加上养病等等。 中间同家属之间谈人生理想的扯淡事儿就不说了。。。我陪着Y君跑了3次交警队和医院,提车押金2W是3W忘记了。。。总共花了5~6万吧
这里着重说下租车公司的态度:请让伤者起诉。他们的三者好像是20W。
很平常的事故,我们也认同3/7的处理方式,事故后垫钱,探望之类的也是善心之举,我们都做到了。但是家属的态度不是一心治病,而是憋着大招要各种营养、照顾、保健等等费用。。。据说起诉有2年的有效期,这都过了1年了,还是没动静。
经历了种种,现在Y君深信三不一没有政策。 在跟着他跑了几次,并同交警深入交谈后,我也有点倾向于这个原则了。虽然不道德,但是现在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