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VANDEN LAB 八月號的Cycle Sport英文雜誌,有一篇文章提到,在1926年,比利時選手Lucien Buysse 騎了一台重達15公斤的比賽用車,在圖瑪烈山段取得勝利( the Col du Tourmalet)。1926年,Buysse也是那年環法賽的總成績冠軍選手。
圖瑪烈山段達18.5KM,平均坡度為7.5%,最高點為2115公尺,難度很接近宜蘭的太平山。今年2010環法第十七站也有爬過,也就是Alberto Contador 和 Andy Schleck搞和諧,互相摸摸臉的那一站。
15公斤車重,幾乎是現在現代高階自行車的兩倍以上重量。當時的車子,只有兩段變速,大齒盤為46齒,飛輪為20與25齒。車架的幾何也和現代差別非常多。前叉的offset很大,可以提高舒適度。座墊高度的設定,也比現代車來的低。座墊的總長度也很長,有利於平路和爬山這兩種不同路段,可前後移動屁股的位置。
輪框則是木頭製的。騎乘起來的感覺,是非常的舒適,並適合長途騎乘。
你可以試想,在當時,法國的山路路面狀況很糟,不像現在已是鋪裝道路,用這種古董車,能在這種路面騎完一整圈法國,以現在的觀點來看,真是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