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交通高峰时间,在一个T型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带着一个学生,小转弯由于转弯速度过快,造成转弯弧度过大,驶入了机动车道,并与干道同方向机动车相遇,机动车急刹让行,并没有撞到电动自行车,但两车相距很近。而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斑马线上,车子转弯向心力失去地面摩擦,也就是路面湿滑失去平衡摔倒。机动车司机本能靠边停车......,结果被电动自行车司机一口咬定说是被撞......。
警 察到现场勘测机动车前端并无撞痕,且有目击者给机动车作证,没有撞到......可这位电动自行车司机还是胡搅蛮缠!
机动车是女司机,面对这场面只能希望警 察说句公道话......
不要问结果。
只想知道这种情况,机动车不停车直接开走算不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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