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固声明
太平洋自行车大陆地区保固协议2016 【保固对象】
经由「上海市鸿太贸易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台湾太平洋自行车公司」生产制造的自行车。
【保固期间】
自新车交车日(购买发.票日期)或车辆出厂日(无购买证明)起算。
1.车体:二年质保。
2.太平洋所安装之零配件:包含前叉、坐垫、座杆、变速把手、变速器、牙盘组(大齿盘组)、
曲柄、主轴、花鼓、飞轮组、车把(车手)、立管、刹车器、刹车把、脚踏板、挡泥板(土除组)、货架组、轴承、连杆及连杆连结螺丝等,提供一年质保。
3.消耗性零件:包括外胎、内胎、车圈、辐条(钢丝)、胎垫(衬带)、链条、刹车块、碟盘、碟刹来令片、刹车内外线、变速内外线、握把套、油品、烤漆及其他非属于前述车体或一般零配件范围者,均无提供质保。
【出保条件】
1.车体:质保期间内因制造、装配所造成之质量问题,依个案情况予以免费修复或更换。
2.太平洋所安装之零配件:零配件的保固服务由该零配件原厂或代理受理,太平洋自行车公司将协助洽询有关之质量问题认定、维修及保固事宜。
【保固执行】
1.保固执行仅限于取得上海市鸿太贸易有限公司授权之经销商。
2.车主购车之原授权经销商将为指定保固经销商,享受免费质保。
3.当车主在非指定保固经销商进行检修时,将须支付人工检修费用。
4.保固更换之旧料件所有权归属原厂所有。
【保固终止】
经保固取得免费更换之零件,不得再以相同理由要求出保,且保固期将随原整车保固终止同时届止。
【保固除外项目】
1.改装、加装影响车体结构之零配件。
2.竞赛、租赁、事故、疏忽、滥用或不当存放、托运。
3.因自然灾害或环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伤,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地裂、路面塌方等。
4.在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外跨国(跨区)使用,将无法享有保固。
[ 此帖被太平洋单车在2016-03-20 18:2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