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颁布已经快半年了,可现今不光生产厂家怨声载道,连消费者也不买帐。
最奇怪的是那些本该拥护这个“新国标”的,纯人力自行车骑行者对这个新国标也非常不喜欢。
这就奇怪了,新国标与老国标相比难道不是“进步”了吗?
是什么让新国标变得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呢?今天就让我们分析一下其原因。
“新国标”为何不受欢迎?首先,需要先明确一下中国的道路分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顾名思义,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必须是非机动车,
那么电动自行车是不是非机动车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解决:
什么是非机动车?首先来看世界上使用自行车最多最频繁的国家和地区,也是相关法律最健全的地方---欧盟的规定:
欧盟把电动自行车分为以上三类,其中标准中所提到的EN15194型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译文如下:
当对车辆采用电机管理进行测试时,测试结果应表明,只有当骑自行车的人向前骑行踩踏脚踏骑时,电机才应提供助力。
其中包括:
a)反向踩踏时候电机不得提供助力;
b)骑行者停止向前踩踏时,应切断电助力,车辆行驶距离不超过2米;
c)所有制动装置(如断电刹车、倒蹬闸)均设有断电开关,截止距离不得超过5米;
d)电机的功率输出或助力功率应逐步减少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车辆才能算电动自行车,从而获得和自行车一样的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的路权!而对于第二类所列明的车辆,Speed Pedelecs(电动高速助力自行车)、E-Scooter(轻型电摩)、E-Motor(电摩)和Ebike(除电动自行车之外的所有电动自行车)
欧盟相关规定明确说明:骑行者必须佩戴头盔而且需要取得相应驾驶执照,而且车辆必须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请注意,这些是强制执行的法律标准,并非没有强制力的建议标准。大家一定注意到欧盟标准中的第一类电动自行车(EN5194)中明确的规定:不允许纯电动机驱动车辆。
这就意味着在欧洲的电动自行车要想骑上非机动车道,绝对不允许骑那种脚不踩踏板就行驶的车辆。
要知道在自行车的使用上,欧洲人比我们要更有传统。
自行车在欧洲作为交通工具的地位是牢不可破的,即便是现在汽车、地铁、公交车都无法撼动自行车在欧洲的地位。
因此欧洲对自行车的生产和法规相对于中国来说也要健全和科学的多。
所以我们不禁要问,
欧盟为什么对电动自行车要做这样的规定?我曾请教过欧洲自行车行业的一些专家,也和很多资深的骑友以及国内专家探讨过。
大家都知道两轮车之所以能实现两轮支撑而不倒下,是因为旋转的车轮能形成陀螺效应,从而实现车辆的平衡。
但当车轮停止转动,或外力影响平衡时,两轮车就非常容易摔倒。
自行车的动力来源于人们踩踏曲柄带动牙盘和链条驱动后轮,这种脆弱的陀螺效应所制造的平衡就会因为人的踩踏而打破,因此需要骑行者不停的
利用手臂和腰部的肌肉来维持这个平衡。
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天生就会骑自行车,而必须要经过学习和训练才能掌握了自行车骑行。
这种学习和训练,就是让骑行者的肌肉形成记忆,以便能在车上保持平衡从而实现车辆的稳定。
经过训练的骑行者不仅可以让车在任何速度下都保持稳定和平衡,而且还可以在车上进行各种动作。
包括单手离把,双手离把,自行车跳跃,甚至在自行车静止的状态下仍然能保持自行车不倒(我们叫定车)。
这些都是由训练让肌肉形成记忆来实现的,而最重要的也最不应被忽视的一点是:这些能力保证了骑行者在各种速度下都可以稳定的操控车辆。
无论出现什么交通紧急状况都不会让自行车失控,包括紧急刹车、紧急转向、紧急避让甚至紧急变向结合的紧急刹车等等。
但是电动车不需要脚踩踏,一转转把,利用电池的电力驱动电机。
这种车几乎任何人都能骑行,骑行者的肌肉几乎不需要进行任何训练。
只要骑行者在车上不乱动,行驶中的车轮带来的陀螺效应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直至车轮停止转动。
但是在复杂交通环境下,比如紧急避让、急刹车、紧急转向等情况发生时,车辆的陀螺效应减弱,车辆的稳定和平衡出现问题的时候,骑行者就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
而这时候就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可能出现人员伤亡。
我们不难发现,自行车在躲避一些突发的障碍物的时候,有经验的骑行者会在瞬间判断出能否利用身体和车的配合躲开,或者是刹车。
这些判断是由肌肉记忆本能的反应给出的。骑行者会利用腰部、两臂的肌肉,结合车把和车身的倾斜以及踩踏的力量,迅速的做出应对。
同样的情况,如果一个没有经过自行车骑行训练的人,驾驶一辆电动车,由于他们的肌肉没有重建平衡的记忆和能力,他们只能选择紧急刹车。
而紧急刹车情况下,陀螺效应瞬间消失,平衡和稳定也随着消失,造成车把的晃动甚至摔倒和失控。
前些日子,某位国内知名电动两轮车厂家的老总说过:电动两轮车事故多是因为汽车人的问题,而不是车的问题。
这无疑是浑水摸鱼的理论,在30年前,自行车是我国居民重要的交通工具,那时候的交通秩序远远没有今天好,甚至交通设施都不健全。
而自行车逆行、自行车和机动车混行、骑自行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远比今天严重的多,但是为何很少出现自行车交通事故?
而今,在人们的交通意识和交通设施都大有改善的情况下,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两轮车却产生了大量的事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这种情况的产生主要就是由于电动两轮车产品带来的!
因此,欧盟对电动两轮车的标准划定是明确而清晰的,更是科学合理的。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是人的踩踏力不参与动力输出中且占主导地位的车都属于机动车,都需要驾驶员取得驾驶执照。
并且需遵循机动车辆的行驶规则,保证了非机动车道上车辆的安全,也给机动车道上的车辆管理奠定了基础。
并且需遵循机动车辆的行驶规则,保证了非机动车道上车辆的安全,也给机动车道上的车辆管理奠定了基础。
反观国内的“新国标”,含混不清的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骑行功能。”
这种模糊不清的表述,让电动两轮车厂家把过去的电动两轮车安装一个掩人耳目的脚踏和牙盘,挂上一根装模作样的链条,就成了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事实上这种新国标车完全没有脚踏骑行的功能,甚至有很多车辆当你坐在鞍座上时,腿都够不着脚踏。
这种所谓的新国标车辆就是彻头彻尾的欺骗和愚弄,他们欺骗和愚弄的是那些新国标的制定者和国家的法律政策。
我曾在上海对十几家电动车门店做了调研,发现那些所谓的25km/h限速新国标车,却在消费者购买后,每个门店都会给已售出的车重新刷写程序,解除限速。
这一点已经是全国电动两轮车门店里公开的秘密,也是每个电动两轮车生产厂家必备的技能。
即便技术监督局对车辆进行抽查,也只能抽查门店里待售的车辆样本,对于已售出的产品,技术监督局不具有抽查能力。
“新国标”变成了一个公开的笑话,不知那些制定新标准的专家们,脸上是否有种火辣辣的感觉?
只是这种情况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国标实施后,电动两轮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并不会减少。
“新国标”的作用只不过让电动两轮车厂家不得不装上了一对装模作样的脚踏曲柄牙盘链条,升高成本,仅此而已。
在一些国标制定的讨论会上,看到会议上厂家代表和专家把本应站在消费者安全和道路安全立场上考虑的问题,硬生生变成了某些电动两轮车企业生存的问题后,出现这种妥协也就变得合情合理了。
但这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非机动车道上大量的人力自行车的安全变得不再重要!
因此,我在这里坚决倡议重新修改“新国标”!
要求将“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这一条修改为: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纯人力骑行时速度不得低于8km/h,且连续骑行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电动机不得作为单独驱动车辆的动力。符合这样标准的车才能被认定为电动自行车,才有资格获得非机动车道路路权。
非机动车道是非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保证。我曾在山城重庆骑过自行车通勤,让我惊讶的是重庆的道路尽管很多坡,但是却非常适合电动助力自行车的骑行。
我计算过,电动助力自行车骑行竟然是高峰时段最快的通勤方式,它的速度远远大于轻轨和公交。
但是遗憾的是重庆没有划出非机动车道,在机动车道上的各种险象环生实在是令人恐惧。
我希望有关部门和电动两轮车标准的制定者们能给非机动车道一个安全的骑行环境。
不要让非机动车道变成机动车的非机动车道!不要让骑行者在充斥着机动车的非机动车道里胆战心惊!不要让一个国家严肃的国标变成一张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