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H 30 楼发帖 上次看到 有人说撞死也白死 感觉人命不值钱啊 回复两句 被呵呵了
遇到这种事,你可以不让,但是你故意去撞人家就是另一回事了
完全是原则问题,别人违反交通法不是你去伤害别人的理由
这种行为非常非常恶劣!就好像行人电动车闯红灯,难道我一脚油门冲过去撞死人家?
这种人不去撞的原因就是与行人发生碰擦机动车也要承担责任,而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擦则可以免责!
这个BYD车主并不是普通的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擦,这是主观上恶意的危险驾驶故意伤害
换个角度,如果大众是个技术不好的女司机呢?变道没看右侧,你这样故意撞上去的行为正确吗?
你不是法律的执行者,你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去以治乱变道为由撞人家
当然侧面反映出自主品牌车子尤其是这位BYD车主,并不是针对谁,基本上就是素质差且自我感觉良好
设想一下,有谁上路没乱变过道?难道看见人家乱变道就能这样撞翻人家吗?那马路上还能安心开车?
居然还拿撞过的车来当做谈资?
荒唐可笑,无知暴戾,缺乏教养,目无法纪
[ 此帖被海树在2016-03-14 16:5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