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车,车行的圈子就这么小。本人是抱着对自行车的极大兴趣才踏入自行车相关行业工作的。
在2012年10月本人在浦东闪电辞职,2012年11月跳槽进入浦东新开的一家Art开头的车行之中,担任店长一职。
起初因为也是兴趣,而且跳槽了做店长十分开心,就忽略了很多必要的法律程序。劳动合同也是由于张姓的法人代表以各种理由店面装修没完成,还没有开出店;一拖再拖才延后签订的。在签定完劳动合同后也没有一式两份的给双方保管,全部收走了。
当时也没考虑这么多,做这个是我的兴趣所在;做过车行的都知道,要真想赚钱,大多车行里的人都会劝你改行的。我的为人怎么样,人品怎么样,来过店里的,或者有打过交道的都知道怎么样。而且这次的事情和人品有什么关系?是劳动纠纷啊!
在2013年10月的时候我主动提出辞职,我先是要拿回我的劳动手册,但是张姓的法人代表又以各种接口拖了很久才给我,但是给到我手上的时候,劳动手册上没有任何的就业记录!这时候我意识到问题了。然后赶紧查出了社保和医保缴纳记录,从我离开闪电之后就再也没有缴纳社保和医保的记录!我是上海本市户口,身份证也是310开头,为什么用人单位(上海雅特柏克有限公司-Art Bike)不给我按时缴纳社保,不管几险几金,上海是不是对聘用有强制社保么??
然后我也要开始新的工作了,也没很多时间精力去处理这些事情,当时此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张某答应我在2013年12月之前帮我补缴所有欠下的社保。
在2013年12月底,我再次电话询问此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张某,他仍然没有去帮我补缴任何社保和医保费用!用各种理由推脱,要我再等等。
我在2014年1月30日时,向法人代表张某拜年祝上新春的祝福,并询问我的社保补缴什么时候能完成。他仍然没有去帮我补缴任何社保和医保费用!还是用各种理由推脱,要我过完春节再等等。
过完正月初15,应该对中国人来说过完春节了吧。在2月19日我再次致电法人代表张某,用各种理由推脱,要我再等等。
并且在对话中,告诉我他的商铺被查消防并且罚钱了,将责任怪到我的身上,并且怀疑是不是我举报的。我当时一听都不生气了,感觉好笑了。店铺的装修不是我设计的,装修也不是我监工的。我店长的职责是维护店铺平时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活动正常运转的,消防局来检查过一次,我将各种单据和整改记录都给这位法人代表看过,整改是需要钱来做的,不给我一分钱的情况下我如何整改?我打个工还要贴钱进去帮这位老板整改他不合格的消防设计?!
法律允许的上诉期是纠纷的一年内,我不禁怀疑法人代表张某是不是故意拖延时间,让我在时间失效后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得到我本应该有的权益。
现在我完全清醒了,和解的机会我已经给了这位法人代表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2月了,再等下去我连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的机会都没了。
不过这个公司中另外一名负责人,这里简称老沈,他的态度非常之好,还主动承认了错误,而且通过老沈和我的谈判我愿意再多给这个用人单位更多的时间去解决这个问题。
没想到刚刚和老沈通完电话,张姓负责人就打来电话,言语中又是一番对我的不满,并且一直在重复是不是我举报了他的消防,导致了他的损失。我觉得这样谈下去实在是没必要了。
就算,如果是我举报的,你一点问题都没有,人家消防过来检查后会进行罚款整改吗?更何况,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ArtBike这个招牌的事情!对于Art Bike这个招牌,也是我的一番心血,我也不希望这块自己这么多心血建立起来的牌子变臭。在我离职之后,我依然给很多车友介绍Art Bike。
试问,一个车行的老板对待员工的态度是这样,我也不想做过多评价了,公道自在人心,因为这位法人代表在昨天已经在电话里“通知”我,我不能将这件事公布在网上,也不能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
对于这位法人代表的思维方式我已经无法理解。
即日将去相关部门找寻法律援助。
言至此,再次谢谢沈总的调解,无奈有人不希望这么和平的解决。
我发出这片文章只是想让大家评评理,谁对谁错,别无他意!如果您想作为证据!请全篇摘录,不要断章取义!
附:大家能帮的就帮下,给我出出主意,不能帮的就当看过算数。我就是个弱势打工的。我没做错事情,还要承受这么多猜疑。真心觉得心寒,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怎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