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是杂食动物的后裔。除了同类不吃哪怕是猫屎咖啡都被吹捧。
最早老外只是罗马人眼里的野蛮人,现在主流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法兰克人,东、西哥特人等等,都只是当时的野蛮人。吃内脏怎么了?雄狮、猛虎捉到猎物一定先吃内脏,这是潜意识维生素A的需求。任何智人的吃,骨 髓更不会放过,更多的胆固酉享带来的是更良好的大脑进化、更多的维生素D。
而现代这些变成了主流的文明人最多就啃个羊肋排,食物中有骨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更别说猪蹄之类。宗教原因他们就不吃内脏了。他们退化到没有食用淡水鱼能力了,现在食用淡水鱼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出过国的人应该清楚他们的食物比如碎肉饼和更细碎材料的热狗就没有任何骨头。
自己作死的就去死咯。这不吃那不吃,这清真那清真就别吃。没人强迫。但是!也不要强迫他人服从这些习惯、规矩。人不犯我,随意;犯我者,你的神我都要做成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