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厂房出租不属于重大资产处置,需要按照内部程序上报本企业审批即可。但严重影响本企业经营或者损害本企业利益的,可能会被查处。
1、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有关股东会决议,国有企业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成立企业改制筹备小组。
2、选择发起人。
3、聘请中介机构。
4、审计和资产评估。
5、国有资产评估的确认,涉及以土地资产作为出资的,国有土地处置方案获得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6、制作改制文本。
7、申报:
(1)国有股权管理的确认;
(2)改制总体方案的确认。
8、批准。
9、注资和验资。
10、召开创立大会。
11、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